(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若认为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当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过高。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涵盖已支付的中介费、定金等,可得利益损失例如房价差价等。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