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情形解除: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还能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