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补偿是对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一方权益的保护,需满足分别财产制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两个条件。分别财产制要求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若为共同财产制通常不适用。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是获得补偿的实质条件,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实践中要结合双方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长等具体情况判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及时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财产归属,为可能的家务劳动补偿提供依据。
2.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记录家务劳动时间、购买家庭用品的凭证等,以便在离婚请求补偿时有据可依。
3.双方在离婚协商补偿数额时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