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担责,所以雇主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保障雇员权益。
(二)若第三人致雇员损害,赔偿权利人可自主选择向第三人或雇主索赔,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讨。
(三)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与雇主连带赔偿,雇主赔偿后可向雇员追偿,双方都要重视自身责任。
(四)判断“从事雇佣活动”看是否与执行职务相关,实践中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责任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