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要求经济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家务补偿就包含在这种经济补偿里。
2.确定补偿数额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首先是付出义务的具体情况和时间长短,像长时间承担大部分家务、抚育孩子或照顾患病亲属等;其次是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再次是另一方的经济状况;最后是付出义务方因付出而失去个人发展机会所遭受的合理损失。
3.要请求补偿,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并且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承担了更多义务,比如提供照顾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据、家务劳动记录等。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上述因素进行判决。而且这种补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相互独立的,不会影响共同财产的正常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