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即可解除合同,无需单位同意。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单位可单方面解除,且无需支付补偿。
2.员工无过错,单位需有法定理由,如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经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三)单位违法解除的处理
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