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劳动仲裁中计算双倍工资时,应明确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纳入应得工资范围来确定计算基数。
(二)若劳动者月工资过高,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三)计算双倍工资的期间通常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且自用工满一年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