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方面
要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报酬。若属法定解除情形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则面临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方面
需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待工作交接完成后可获得经济补偿。若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生效,要履行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