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单位过错辞职的处理: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时,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员工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员工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主动辞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员工应提前了解自身权益和单位情况,谨慎决定是否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