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了解补偿包含的项目,关注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确保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可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关注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和宅基地地价参考。
(三)应对补偿标准影响因素:因房屋位置、面积等因素影响补偿标准,需依据相关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具体补偿。
(四)不满补偿的解决途径:若对补偿不满,可先与相关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