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程欠款资金占用费本质属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计算方面,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当事人对计算方式有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合理范围内,就按照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由精神,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2)若当事人未约定计算方式,对于有约定付款时间的情况,从应付款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这样能合理补偿资金被占用方的损失。
(3)当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状态确定应付款时间。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
提醒:在工程建设中,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工程欠款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和付款时间,避免后续纠纷。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