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辞退20年工龄员工的情况,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40个月工资。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属合法辞退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员工可要求支付20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员工可关注自身工资情况,若符合上述条件,依法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