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解除时,先确定劳动者月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关系。若月工资高于该三倍标准,经济补偿年限最高12年;若未超过,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
(二)违法解除时,先依据合法解除情形判断经济补偿是否受12个月限制。若受限制,赔偿金为二十四个月;若不受限制,赔偿金也无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