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清楚劳动争议一审不同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起三个月内会出结果;适用普通程序的,正常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二)当事人可根据庭审情况预估出结果时间。若庭审结束事实已查清,可能较快有结果;若需补充调查或讨论复杂问题,出结果时间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