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判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行为要全面考量四个方面。主体特定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这明确了犯罪实施者的范围。
(2)主观方面是故意,意味着行为人清楚自身徇私舞弊行为的危害后果,还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体现其主观恶性。
(3)客体涉及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表明该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4)客观方面有伪造和变造检疫结果两种表现,像将合格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判定为合格,或更改检疫结果,这些都是构成犯罪的客观依据。若满足上述情况,就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且依据情节轻重量刑。
提醒:动植物检疫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避免故意徇私舞弊。一旦涉及此类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