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不满半年,单位合法解除且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应留存好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工资数额的材料。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劳动者要收集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证据,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
(三)若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合法辞退,通常没有补偿。劳动者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无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