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仔细准备齐全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职业史要详细准确记录工作经历等。
(二)选择合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可根据自身便利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机构。
(三)配合诊断机构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四)若对诊断结论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