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来确定赔偿金额。
(二)无约定时,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先计算直接损失,也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部分,像为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财物损毁价值等。再计算间接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确定且可预见的利益。
(三)确定赔偿金额过程中,要避免损失扩大,若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不能要求赔偿。
(四)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