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面临高标准农田被征收时,要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及相关补偿标准,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获取。
(二)主动了解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所考虑的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以便对补偿数额有合理预期。
(三)若对补偿标准和数额有疑问,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相关征收部门咨询,要求其进行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