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车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以便交警准确认定责任。
(二)若骑车人可能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要做好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准备,积极与受害者家属沟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以减轻处罚。
(三)若骑车人负同等责任,应尽快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
(四)若骑车人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后续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虽针对机动车,但在骑车人赔偿情况上也可类比适用,即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骑车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