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公司时,要先判断退回原因。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被退回,劳务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经济补偿。
(二)若用工单位退回无合法理由,劳务公司应按规定支付报酬并维持劳动关系。
(三)若工作7年被退回,劳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14个月工资。
(四)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退回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