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违约赔偿。要是觉得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很多,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一般参考实际损失的30%。
(二)合同无约定时,违约赔偿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签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