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证据方面,除劳动合同外,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这些材料能侧面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工资数额证据可准备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以此明确应发工资数额、发放情况和拖欠金额。
(三)工作时间证据可收集考勤表、加班审批单等,确定工作时长和加班情况,便于核算工资。
(四)保留与用人单位关于工资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明单位认可拖欠工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