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赔偿: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带来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或应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侵权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按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
(三)特殊领域:若部分领域法律法规有特别赔偿标准规定,遵循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