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与赔偿,并保留沟通记录,这是最直接的解决办法。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会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