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婚内私购房产,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若女方能证明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私购房产,此房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体现意思自治。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结合财产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以保障各方公平合理分配。而若女方能拿出充分证据,如证明资金源于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证明购房资金是其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可能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遇到此类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