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无母亲不宜抚养情形,抚养权一般归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可争取归父亲。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方面提升自身优势,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出跟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若自身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优先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