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没有关于旷工解除合同天数的规定,应通过民主程序,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该天数标准,确保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向劳动者公示。
(二)当劳动者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单位可依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若单位无相关规定,不能随意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否则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