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撤销岗位:
公司要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并且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二)公司违法辞退: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员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