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明确过年放假期间的日期性质,区分法定休假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休息日调休。
(二)若在法定休假日被安排工作,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四)正常休假时,留意工资是否照发,若未按规定发放,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