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与员工协商“买断工龄”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确保计算方式准确无误,保障员工该得的经济补偿。
(二)员工自身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情况,明确单位计算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如果发现单位计算错误或存在少算的情况,要及时与单位沟通。
(三)若单位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可依法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