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指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补偿的行为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友好沟通解决问题。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并对单位展开调查和依法处理。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等待仲裁委开庭审理和裁决。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