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着手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三)凭借收集好的证据,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劳动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