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遇到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
(二)明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准确计算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与派遣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