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应先确认是否真的属于违建范畴,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情况。
(二)若认为房屋并非违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建房时的审批文件、历史资料等,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
(三)若房屋是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无证建筑,要积极了解当地政策,看是否符合获得适当补偿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