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情形,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沟通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