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用婚前房产售房款全额买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出售合同等,明确资金流向,以证明新房是婚前财产形式转变而来,确保其仍属个人婚前财产。
(二)若用婚前房产售房款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要保存好首付支付凭证和婚后还贷记录,在离婚分割时,未登记方可以依据记录要求获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三)若购房资金含夫妻共同财产,需保留双方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付款票据等,按出资比例确定各自在房屋中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按份共有的财产,应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