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通过仲裁主张社保赔偿,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要留意时间节点,及时收集证据并申请仲裁。
(二)对于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补缴社保,无需担心时效问题,可向其反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情况,由其责令单位补缴。
(三)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避免错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