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进行协商,跟单位讲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它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并且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逾期还是不支付,那么单位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额外加付赔偿金。
(三)员工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主张经济补偿。
(四)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