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避免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若受不当干扰做出的解除表示可申请撤销。
(二)协商内容要明确具体,涉及工作交接、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方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遵循合法的解除程序,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和工作交接等事项,解除后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