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材料。收集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与赔偿相关的材料,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基础。
(二)确定本人工资。按照规定计算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此为依据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了解当地标准。对于工伤赔偿中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人社部门咨询等方式了解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