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法院要先审查案外人占有房屋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责令其限期迁出;逾期不迁,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像发出公告。
(二)若案外人称有合法占有依据,法院审查合同真实性、合法性和形成时间。若合同真实有效且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可能调整执行方案;若合同虚假,不予支持,继续执行。
(三)申请执行人可提供证据证明案外人占有非法,助力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