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违约情况
当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未交付等情况,购房者可先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条款。若合同有明确规定,按合同执行解除合同退房,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无约定,可依据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催告开发商交房的凭证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二)购房者自身原因
若因个人计划改变等想退房,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需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主动与开发商沟通,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之后开发商会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房款。
(三)不可抗力因素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除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退还已收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