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可先判断公司搬迁是否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若工作地点变更过大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与公司协商变更合同。
(二)若与公司就变更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若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员工需继续履行合同,通常无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