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据法律直接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离职时要保留好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像工资条、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方便后续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