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而言,收到聘书后应仔细查看,若发现缺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可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完整的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发出聘书时,若想以聘书替代劳动合同,应确保聘书包含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若聘书内容不完整,需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