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遗嘱效力。先查看丈夫是否留有有效遗嘱,若有则按遗嘱分配婚前财产。
(二)确定法定继承人。若没有遗嘱,明确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二婚妻子、子女、父母都属于该范围。
(三)协商分配份额。各继承人可先协商遗产分配份额,通常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