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主贷人与次贷人离婚后,贷款债务处理分情况。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协商承担比例,需贷款机构同意,否则仍共同担责,承担方可追偿;若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抵押物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主贷人与次贷人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协商债务承担比例的权利,但该约定需得到贷款机构认可才能生效。若贷款机构不同意,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一方承担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而如果能证明贷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仅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债务就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在抵押物方面,如涉及房产等,双方可进行协商分割,既可以一方获得产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也可以将其出售后分配款项。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债务承担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如果您在离婚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