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不承担责任。主合同无效若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便无需担责。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时担保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则对加重部分不担责,变更履行期限未经书面同意担保期间不受影响。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人无需担责。债权人欺诈或胁迫担保人,或债务人欺诈胁迫担保人且债权人知情,担保人可不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时应仔细审查主合同,降低主合同无效带来的风险。
2.明确约定合同变更需经书面同意,关注主合同变更情况。
3.注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按规定处理。
4.遭遇欺诈或胁迫及时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