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学生实习:在校学生与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实习协议处理。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补偿的相关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学生无法获得补偿。所以在校学生在签订实习协议时,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明确自身权益。
(二)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单位如果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不支付补偿;若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劝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